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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20〕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19年5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7月,我省印发《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国家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行动计划均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0月下旬,我省与沪苏浙签订了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协议或纪要。2020年4月30日,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需要。省《实施意见》目标提出: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围绕全省粮油、畜禽、水产、果蔬、茶叶、中药材、油茶、土特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生产基地稳固、加工提挡升级、销售渠道畅通。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含市、区,下同)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省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500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8000亿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省《实施意见》出台后,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研究《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代市政府起草了我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印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并经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启动实施“158”行动计划,围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全市建立20个以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60亿元。
五、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
一是建设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包括:打造优势主导特色农产品板块;全面推进绿色生产方式。
二是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包括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着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强力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
三是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包括: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
六、创新举措
一是加强合作平台建设。高质量建设一批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绿色农产品外延供应基地,引进一批沪苏浙知名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企业来淮北投资。
二是培育基地实施主体。择优选择与沪苏浙地区有较好合作基础、有优势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主体,承担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任务。
三是实施品牌塑造工程。加快培育“淮优”农产品公用品牌,提升“淮优”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知名度。 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共享共建企业品牌,培育一批高端、优质、绿色的农产品知名品牌,提升淮北农产品信誉度。
四是健全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优化整合涉农资金,每年安排市级专项资金分别就财政贴息项目、事后奖补、土地流转项目等对上一年度符合政策的农业产业扶持项目进行扶持,重点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倾斜。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推动实施一批农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全面落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任务。各县(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成立工作班子,制定专项规划,落实扶持政策,推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是建立合作机制。支持市县与沪苏浙地区广泛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发挥“淮优”农产品葡萄、桃、渔业等协会的作用,定期举办对接交流活动,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对接。
三是加强调度考评。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和分析评估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