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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05-08 15:00 字号:

日前,淮北市委农办、淮北市农业农村局、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淮北市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实施办法》(淮农工办〔2019〕17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现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徐从亮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出台背景?

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8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分别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工作进行系统部署。2019年初,淮北市委农办制定的《淮北市2019年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淮农工办〔2019〕10号)对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做了部署,《中共淮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淮农工组〔2019〕1号)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总体来看,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状况还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开展以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为重点的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就是要基本解决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制定的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系列会议精神,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19〕16号)要求,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在充分调研并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办法》,经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5月8日,市委农办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

问:请问《办法》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完成23360户常驻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确保完成2个镇政府驻地及2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8%以上,启动剩余1处较大堆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自然户改厕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尊重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充分尊重民意,立足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改厕目标任务和推进方案,坚持一村一策,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强化县(区)委、政府主体责任,重点做好政策引导、规划引领、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多年无人居住或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可不列入改造计划、不计为改厕户数基数。二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真落实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三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收储运清覆盖率,建立日常保洁管护机制,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治理工作,抓好已完成治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长效管控。

问:请您介绍一下创新举措?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由县级政府筹集,市级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补。

2、完善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四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运维体系。

3、严格改厕验收程序。改厕施工结束后,由县级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员逐户验收。验收结束后需填写农村改厕竣工验收表,并由验收人员联合签字确认。市级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

问:请问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对自然村常驻农户卫生厕所实施改造的县(区)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按照《安徽省农村改厕工程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徽省自然村改厕省级奖补资金标准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7〕1204号)等相关规定,奖补到县(区),由县(区)统筹用于自然村常驻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奖补按照先建后补、分类分档、以奖代补以及早干早补、多干多补原则执行。市级奖补标准:40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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