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农工办〔2019〕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全市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我们制定了《淮北市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淮北市委农村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淮北市财政局
2019年5月8日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4008云顶国际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系列会议精神,中共淮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淮北市2019年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淮农工办〔2019〕10号)对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做了部署,《中共淮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淮农工组〔2019〕1号)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现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19〕16号),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完成23360户常驻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确保完成2个镇政府驻地及2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8%以上,启动剩余1处较大堆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二、实施内容
1.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自然户改厕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尊重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充分尊重民意,立足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改厕目标任务和推进方案,坚持一村一策,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强化县(区)委、政府主体责任,重点做好政策引导、规划引领、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多年无人居住或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可不列入改造计划、不计为改厕户数基数。(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为直接责任主体)
2.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真落实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为直接责任主体)
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收储运清覆盖率,建立日常保洁管护机制,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治理工作,抓好已完成治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长效管控。(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为直接责任主体)
三、资金筹集
对自然村常驻农户卫生厕所实施改造的县(区)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按照《安徽省农村改厕工程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徽省自然村改厕省级奖补资金标准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7〕1204号)等相关规定,奖补到县(区),由县(区)统筹用于自然村常驻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奖补按照先建后补、分类分档、以奖代补以及早干早补、多干多补原则执行。省级奖补标准:濉溪县200元/户,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100元/户;市级奖补标准:400元/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由县级政府筹集,市级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补。
四、管理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将其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建立健全市级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区)级党委政府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监督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乡镇书记、村书记要亲力亲为,抓村带户、发动农民,具体组织实施,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防止生搬硬套、形式主义、“数字改厕”,杜绝“形象工程”。
2. 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委农村工作机构牵头抓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建立“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改厕“建起来、用起来、管起来”。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进程,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四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运维体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例行排污监测制度;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提升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运维水平;建立基层维护管理队伍,定期报告运行维护情况。
3. 强化改厕质量管理。农村改厕要严格执行《农村户厕建设规范》和《农村户厕卫生规范》,严把工程质量,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严防出现“豆腐渣”工程。一是严控改厕材料质量。施工建设砖混结构贮粪池时要坚决防止出现渗漏,采用一体化厕所产品时要注重材料强度和密闭性,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农村改厕选择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经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对集中采购的厕具产品和生产企业,及时公开相关名录和采购信息,便于社会监督。鼓励采用净化槽工艺进行厕所污水治理。二是加强改厕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要对农村改厕施工队伍资质、能力进行考察,要做到包厕具产品质量、包退换赔偿、包施工质量、包指导使用、包维修服务等。要强化农民投工投劳或承包建设改厕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指导。三是严格改厕验收程序。改厕施工结束后,由县级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员逐户验收。验收结束后需填写农村改厕竣工验收表,并由验收人员联合签字确认。市级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
4. 强化垃圾整治管理。统筹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防止农村生活垃圾收而不治、随意倾倒填埋。加大对农村垃圾转运设施的新建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垃圾转运水平。加快实施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卫生填埋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鼓励以县(区)为整体的市场化方式,开展全域农村垃圾收运服务,提高环卫作业水平。培育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示范镇。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
5. 强化污水治理管理。坚持“符合规律不折腾、统筹推进不重复、长效使用不浪费”原则,实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治理,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标准化水平。县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乡镇、村具体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规范、施工技术培训;建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6. 强化信息系统管理。要把农村改厕农户档案信息系统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及时准确将每一户改厕农户的家庭情况、改造进展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加强农户改厕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改厕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后照片。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级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强化农村污水治理档案管理。包括入户调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过程。档案载体包括纸质文档、电子文档、盘片、数字音视图片等。相关档案资料要专人统一保管,镇负责本区域内的原始档案统一保存,并复印档案分别送交相关治污机构备案。质保期内,建设方应做好治污设施运行的维护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治污设施的清淘、维护、保养和管理记录工作,并纳入村级档案管理范围。
7. 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按照项目绩效管理,采取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自然村改厕实行县级验收、市级核查、省级终审机制。各地根据建立的农村改厕档案,将改厕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全省农村改厕信息系统,并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改厕户数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8. 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改厕、垃圾处理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政策,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满意度调查,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和改进工作的标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选择,不急于求成,不增加农民的额外负担。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进行验收认定公示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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